一、项目名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桶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TYCNZ20180136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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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含安装)时间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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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 |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格和要求》 |
3500个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7日内 |
验收合格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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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98万元,超出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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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并在本地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投标截止之日前推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5、近两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推24个月)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地址: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漳办事处卞河路157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人民币肆百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其他: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留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本公告“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报名登记表。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钱军
联系电话:0710-524112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长征路59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797633870
2018年10月15日
报名登记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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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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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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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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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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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本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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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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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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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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