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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分类清运、大件垃圾清理、终端运行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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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浙江绍兴市
有效期至: 2018-11-1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10-16 09:1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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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HY-SZ2018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1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嵊州市金庭镇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分类清运、大件垃圾清理、终端运行项目 1 3097892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详见招标内容及需求 服务期为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4、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允许从事环境卫生相关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堆肥,填埋)公厕保洁等)]的独立法人参加投标,若注册地不在嵊州市范围内的,须承诺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嵊州市金庭镇注册分公司,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本服务项目相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项目投资和缴纳税金须纳入金庭相关统计; 5、投标人须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记录(指没有被国家、浙江省、绍兴相关地区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没有相关失信记录)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单位需具备《嵊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备案证明》; 备案咨询电话:0575-83123566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0-16 至 2018-10-23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邮政大楼七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资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为准); 3、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记录承诺书; 4、投标单位需提供《嵊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备案证明》; 5、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名登记表(格式请在公告网页下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06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邮政大楼七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八、    开标时间: 2018-11-06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邮政大楼七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标项一: 61000.00 

交付方式: 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嵊州市越秀支行 

银行账号:  33001656550053001462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3325858354 0575-81392050 

传真:  

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邮政大楼七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姚主任 

联系电话: 0575-83512322 18157583391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陈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3337168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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