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滨海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2.项目地点:东坎镇友好村。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166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 10月15日起
2.领取地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_YahZekfnXe-0FyV7bo7A
提取码:o907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牛文瑜、手机号码:13338951666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11月 6 日15时。
地点: 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开标一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定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通过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按由高到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以报价最低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最低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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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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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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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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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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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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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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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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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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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总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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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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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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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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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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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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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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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1项扣0.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技术响应情况表,并提供所投设备技术参数的技术支持资料(注:技术支持资料,是指报价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产品彩页和说明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没有技术支持资料或技术支持资料中对某项参数没有具体描述的,作负偏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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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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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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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设备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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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取得“近红外谷物分析仪(国产)”相关设备发明专利并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或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提供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每个得1分,最多3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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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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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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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X-荧光金属快检仪的探测器特别保护系统取得发明专利技术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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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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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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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阿贝折光仪相关设备提供相关认证:折光仪主机CE认证书原件,制造企业的ISO9001认证证书原件。主机产品操作软件权属清晰,取汲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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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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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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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X-荧光金属快检仪制造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有取得《GB/T 29490-2013》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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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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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总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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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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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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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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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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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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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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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在粮食行业(粮库、粮油储备公司、军粮供应公司)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所指是:实验室或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评分,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对应项目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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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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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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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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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X-荧光金属快检仪制造商为江苏省内企业或在江苏省内有分公司且有常驻售后维修工程师的,得2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和为其服务人员缴纳2018年度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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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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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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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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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质量保修期为二年的,得2分;承诺质量保修期经一年更长的,每多半年加0.5分,最高加1分(质保期自仪验收全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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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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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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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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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易损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并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提供易损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根据其数量齐全且价格合理的,得1分;没有承诺的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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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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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付款方式
设备按照、调试结束后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到期后无息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联系人:侯瑞峰 电话:13961918593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 电话:0515-84198996,电 子 邮 件: HSDL208@126.COM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15-84190191
联系地址:滨海县政府行政办公中心1029室
滨海县粮食购销总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