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4.2特定条件:根据闽城协环【2015】7号文规定,福建省内企业应提供福建省内的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环卫行业协会颁发认定的环境卫生作业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在本省备案的须符合闽城协环【2015】7号文规定。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25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