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降低外排总氮改造项目COD分析仪表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降低外排总氮改造项目COD分析仪表采购。
2.2招标编号:XPZB-2018-94。
2.3招标范围:COD分析仪等8台。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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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合法经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持有制造商授权书及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必须为具备经营资格(资质)的供应商;
3.3投标产品必须是国际知名品牌;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0月 18 日至2018年10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八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4.2报名时法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3 如投标人无法现场报名,可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即将所有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ingpingzhaobiao@126.com),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收到时间超出报名时间、未收到报名资料以及报名资料不齐全均视为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后果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指定账号,不收取现金。持招标文件费用付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名 称: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
账 号:41001551616050204193 (请注明COD分析仪标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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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 9 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七楼第二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66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5-2797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