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笋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服务一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声明函);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新秀路口深圳古玩城4栋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