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A包:挖掘机一台,推土机一台(要求同一品牌);B包:洒水车一台;
二、采购预算:A包1280000元,B包240000元,财政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项目生产商或经销商。
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北京时间) 。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的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A包保证金金额:贰万元(20000.00元)、B包保证金金额:肆千元(4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 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注:投标保证金分配需要供应商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后按照《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网上保证金系统使用须知”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的办理也可以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pyjsgc.com/)(CA证书在线申请)进行查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范县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461768777
地 址:范县新区金堤路东段北300米
采购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3-3800678
地 址:濮阳市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南角
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18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