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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ZJZFCG-JKCP-2018-00128 三、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2018年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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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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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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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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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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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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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2018年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
1 |
套 |
8100000.00 |
主要用于空气颗粒物浓度及其组分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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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理由:今年以来,我市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即将面临秋冬季频发重污染天气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完成PM2.5省定考核目标,尽快查明大气污染成因,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已成为我市极为迫切的一项重要任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批准我市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本次能力建设项目中涉及的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和在线离子色谱设备,仅有进口设备才能满足我市未来的监测需要,因此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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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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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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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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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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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玮 |
高级工程师 |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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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有政 |
高级工程师 |
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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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谢扬 |
高级工程师 |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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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夏京 |
高级工程师 |
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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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云 |
专职律师 |
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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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和在线离子色谱设备对于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组分研究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PM2.5的组分及成因分析工作。因此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在采购过程中排第一位,综合比较市场上的主流设备发现,进口设备设备稳定性高,故障率少,整体性能忧于国产设备,更能满足环境自动监测的需要,因此本次采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优先采用进口设备。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需求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示 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相关财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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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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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镇江市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
监管部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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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人: |
卫嵩 |
监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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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电话: |
15358592998 |
监管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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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传真: |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监管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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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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