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包条件
本项目 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 已由丰都 发改委 发﹝ 2016 ﹞ 19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单位为:丰都县桑德村镇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丰都县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建设项目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丰都府办发﹝2017﹞116号)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发包金额为: 73.4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2.2本项目发包范围: 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实施地点:虎威镇同心村、虎威镇人和村、十直镇开花寺村、十直镇七里村、十直镇寨上村、十直镇梁家湾居委会、保合镇金盘村、保合镇余家坝村、董家镇中和场村、仁沙镇红庙子村、仁沙镇七星寨村、三元镇罗家场村、三元镇梯子河村、社坛镇陈家岩村、社坛镇五福村、社坛镇永兴村、兴龙镇春花山村、双龙镇灯塔村、许明寺镇理明村、许明寺镇培观村、三合街道汇南村及封顶寺村、三合街道童仙寨村、双路镇莲花洞村、双路镇楠木村、兴义镇大池坝村、兴义镇坦铺村、包鸾镇红花坡村、暨龙镇回龙村、暨龙镇九龙泉村、江池镇五松村、江池镇大安村、江池镇江阳社区、龙河镇长坡村、龙河镇多坡坝村、龙河镇大月坝村、龙河镇石仓坝村、南天湖镇三汇村、南天湖镇犁地坪村、仙女湖镇黄沙村、仙女湖镇野桃坝村、湛普镇庆云村、湛普镇春安村等42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厂厂区。
2.4计划工期为: 50 天。
3 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
3.1本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具备 危险评估甲级 及以上资质。
3.2重庆市市外企业按渝建发【2016】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3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具备 \ ,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
3.4授权委托书(附件1)
3.5丰都县房屋市政工程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抽选报名表(附件2)
4 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18 年 10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截止和抽取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报名和抽取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
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丰都县桑德村镇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三和街道仙家大厦1单元12-1
邮政编码:
联系人:应洪波
联系电话:13372766661
2018年 10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