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苏孟乡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编号:ZJHY2018-FSCG0726
三、项目名称:苏孟乡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 |
采购物品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备注 |
|
1 |
12m3移动式垃圾压缩机 |
2 |
台 |
40.0000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垃圾压缩设备制造企业或设备代理企业;
2.垃圾压缩设备具有经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垃圾压缩设备具有经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9:00:00
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9:00:00
九、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三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4日 17时00分(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01358336098。
(汇款用途请注明:苏孟乡移动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15日9:00: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三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15日9:00:0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三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三、公告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业务咨询:
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晓汀
联系电话:13857998402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果鑫
联系电话:18814868768 传真:0579-82396559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周老师 0579-82468735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