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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及VOCs监测设备、激光雷达、大气监测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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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及VOCs监测设备、激光雷达、大气监测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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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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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采招(2018)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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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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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站及VOCs监测设备、激光雷达、大气监测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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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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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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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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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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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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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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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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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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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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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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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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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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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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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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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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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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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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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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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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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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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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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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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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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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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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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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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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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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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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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西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05285 联系地址:西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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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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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971-7661369 联系地址: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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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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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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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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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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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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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00000026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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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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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不接收现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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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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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6304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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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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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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