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丰台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包括< >升厨余垃圾(绿色),1000个 2、240升其他垃圾(灰色),2000个 3、240升可回收物(蓝色),300个 4、240升有毒有害(红色),200个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用户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文件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屏(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