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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省示范小区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省示范小区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县5个省示范小区智能垃圾分类采购、安装、基础建设及及后期服务(含人员巡检、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分兑换、管理运行等)。5个省示范小区分别为:东方京都4栋楼(400户)、冠城华府12栋楼(1500户)、御景豪庭9栋楼(712户)、水溪澜庭4栋楼(600户)、外滩花园6栋楼(175户),一共总计3387户。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4.77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建设费用为52.16万元,服务投入及人员工资等费用为80.87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计242.61万元),采购资金为政府拨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省示范小区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的采购、安装、基础建设及其后期服务等,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定后3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基础建设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后期服务时间:3年。 5、供货、安装及服务地点:详见项目概况中的服务小区。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期三年。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10月23日8:30至2018年10月30日17:30。 3、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9:00时,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5日9:00时,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294.77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建设费用最高限价为52.16万元,服务投入及人员工资等费用最高限价为80.87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计242.61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上述各分项分别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上述各分项分别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建设费用在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支付,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支付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建设费用的40%,第三年支付设备采购、安装及基础建设费用的20%; 2、服务投入及人员工资等费用在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服务费用,直至三年服务期满。 3、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2楼 联系人:周官松 联系电话:15295336111 E-Mail:247161127@qq.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楼北门 联系人:刘明芳 联系电话:0515-87689689,15295318229 邮编:224400 E-mail:214884192@qq.com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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