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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东垃圾填埋场出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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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tzcq-gz2018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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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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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市财政局、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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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10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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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形式 |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承租人报价额签约。 2、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以上、十家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电子竞价或招标;如征集到十家以上(或本中心认为需要现场拍卖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组织现场拍卖或招标。 3、竞价/招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日 15时 30 分(意向承租方不得迟到或缺席,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 4、竞价/招标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七开标室(4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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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原泰东垃圾填埋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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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出租面积 |
6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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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年代 |
1991年 |
出租用途 |
通讯铁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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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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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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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年)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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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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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保证金 |
0.45万元(竞得人签订合同后,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成交年租金的一半,多退少补,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补全或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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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期限要求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协议成交的项目,承租方需于公告竞价日后3日内办理成交确认;电子竞价或拍卖项目承租方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所有款项(包含第一次房租、补交押金、交易服务费等),第一次房租由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其余租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租赁协议自行结算。违反上述规定或其他公告约定的,交易中心有权没收信誉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并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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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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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万元) |
租赁押金为成交年租金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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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租方的要求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在本中心有不良行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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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
1、意向承租方带齐满足出租条件的所有证明资料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海陵南路30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37房间)办理报名手续。 2、如果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须签名)、填写《公有房屋租赁意向承租报名表》。以上材料需带相关原件复核。 3、如果意向承租方是单位,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公有房屋租赁意向承租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公有房屋租赁意向承租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并须带原件复核。 4、如果意向承租方是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本人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公证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本人签字),否则报名无效; 5、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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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一、保证金缴纳: 意向承租方在2018年10月31日下午5时前(以保证金到达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时间及报名人到达时间为准),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信誉保证金 0.45 万元,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自然人报名的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报名的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10201101040033311,收款单位: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州海陵支行。 三、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清所有费用,含租赁押金的不足部分。多余的信誉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全额退回; 3、报名不合格的单位的保证金,自报名截止时间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缴纳的各项保证金、押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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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2、意向承租方凭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公有房屋租赁意向承租报名表》。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4、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现场拍卖的按照成交价的5%收费。 5、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公证,承租方缴纳公证费100元。 6、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否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招标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7、一切违反本公告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8、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需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行为,否则中心有权将其列为黑名单、拒绝其在中心的各种交易行为。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到之处可以向上级或中心领导反映、投诉。 9、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财政等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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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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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23-86395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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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梅兰东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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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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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696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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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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