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邳州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 已由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 邳发改经济审发(2017)0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工程项目(环保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 车福山镇与燕子埠镇交汇处熊耳山西北
2.1.2合同估算价: 1610万元
2.1.3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11 月 30 日,竣工日期: 2019 年 4 月30 日
2.1.4 其他:/
2.2招标范围: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渗沥液调节池、环境监测及封场覆盖系统所含土方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申请人自 2015 年 10月 1 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或垃圾填埋场工程(须含防渗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垃圾处理厂或垃圾填埋场工程(须含防渗工程)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17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 地 址:邳州市南京路立交桥南西侧
联 系 人:腾东旭 联 系 人: 曹磊
电 话:13952271173 电 话:0516-86618315
联系人:王磊
电 话:13852117770
2018 年 10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