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璧发改【2017】250号和璧发改【2018】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高新区聚金大道工业园区电镀废水处理厂东地块
2.2 工程概况:近期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为5万m3/d,远期再扩建5万m3/d,总规模达到10万m3/d,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推荐采用MBR工艺;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污泥处置方式:污泥经厂内脱水处理后,送至璧山区垃圾处理场处置,远期结合重庆市的污泥处置规划统筹考虑。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污水干管全面规划,按远期10万m3/d规模设计,本工程拟修建干管长度4.94km,管径dn600~d1200;工程范围为璧山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配套供电、供水、通讯等工程;新增厂外配套截污干管工程等。暂定工程建安费用约2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具体为:完成本项目所述项目范围的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测量测绘、物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和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勘察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编制、施工招标并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2.4服务周期:勘察设计总工期暂定为 35 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工程勘察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与本项目功能相符的类似工程(规模为5万m3/d及以上)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满足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6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8年 11月20 日10 时00分开始受理,2018年 11月20 日10 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10 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8年11月 2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208号
联系人: 余波
电 话:023-4958966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1507室
联 系 人: 陈女士 廖先生
电 话:023- 67708986 67767601
传 真:023-67703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