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D[20181012]-0015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梅河口市山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全过程咨询服务;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成;
2.4采购预算:25万元;
2.5项目地点:梅河口市山城镇;
2.6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2.7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项目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工程项目咨询);
3.3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项目业绩: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具有三项及以上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可查),以咨询服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5财务状况: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0 月29日至 2018 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同正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三项及以上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可查),提供服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业绩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1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河口市山城镇团结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5-48109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天成国际53号楼2号门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44575526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