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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文件P18页第3条:评分办法:(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报价折扣)*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折扣=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更正为:(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 二、采购文件P12页: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更正为: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原条款: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14时;开标地点:诸暨市环城东路968号水业大厦10层1002开标室。 更改为: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14:0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10楼1002室)。 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市暨阳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