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偃师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1.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241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8〕108号
1.3 项目概况:本次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50型装载机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0万元
1.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完毕。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要求。
1.7标段划分:二标段:采购50型装载机一台
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或本项目之类别。
2、供应商须提供2015-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6月以来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2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注:上述所有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接收。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5.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请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www.yssggzyjy.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100元/套,售后不退。请及早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不再延长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董迎辉
电话:13938801886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3号楼4楼405室
联系人:马燕波
电 话:0379-62223903
电子邮箱:374556391@QQ.com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