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供热站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已由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审服(批)发【2018】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环保厅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及闽宁镇建制镇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原有水浴除尘器及基础、两台引风机基础、脱硫塔、烟囱及基础、部分风管。购置安装与14MW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配套的1台陶瓷多管除尘器XTD-20、1台袋式除尘器LMC-366-1014及配套设备; 与29MW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配套的1台袋式除尘器主体设备本体LMC-672-2026及配套设备;脱硫塔(两炉合用)一座及配套设备,2台引风机及配套设备,SNCR脱硫系统(两炉合用)及配套设备。建设沉淀池,过滤池,在线监测站房1座,YDZX-02型在线检测装置一套;配套改造电力设施等。
2.2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供热站厂区内。
2.3招标范围:闽宁镇供热站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月31日至2018年 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①、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8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②、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3:30分。投标地点:银川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银川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iBi育成中心
联 系 人:尚俊福 联 系 人:李爱萍
电 话:0951-8403983 电 话18895009521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