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易中心于2015年4月27日发布了砚山县阿舍乡日处理10-15吨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编号:YSJYZC(竞)2015-1)。公示了三家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受理了供应商的质疑,县交易中心对质疑的情况组织原谈判小组进行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以及 谈判小组的复核结果,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有效竞标人不足3家,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采购人:砚山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0876-3122969
集中采购机构: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76-3132638
2015 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