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区食品加工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锅炉房扩建及SZL8-1.25-BMF生物质锅炉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益资财采计[2018]1026
委托代理编号:HNJXS2018-073
3、采购预算:2739373.63元。
4、采购内容:包括拆除、混凝土、屋面、锅炉设备基础等锅炉房扩建工程及SZL8-1.25-BMF生物质锅炉采购、安装(详见采购清单与需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锅炉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或生物质新能源等项目相关内容;
②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5.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锅炉供应商,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 日起至2018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料的证明材料到湖南聚兴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8年 11 月 30 日 10: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8年11 月 30 日 10:00 时时。
7.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8.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8.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8.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益阳市资阳区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广场路171号
联 系 人:李宇涌
电 话:15367806237
代理机构:湖南聚兴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1楼
联 系 人:曾弦
电 话:0737-2788296
10.监督单位:益阳市资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