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平顺县环境保护局垃圾收集设施采购
二· 项目编号:平财采办备案GZ1832号
三、招标内容(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共一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详细技术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地点:平顺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5.预算总金额及最高上限:1527600.00元
四、参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
5.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
6.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报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9.截止报名时间,报价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及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509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鹏宇国际大酒店10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长治市平顺县彩凤大道与351省道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343555576
代理机构:山西方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长兴中路509号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13934052187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山西方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