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FHT C2018-231
(二)项目名称:左岭新城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DFHT C2018-231
(2) 项目包名称:左岭新城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3) 类别:采购施工一体化
(4) 用途:垃圾压缩机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设施施工
(5)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6) 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压缩机设备采购:25.913088万元;配套设施建设:24.086912万元)
(7) 工期:60个日历天
(8) 质保期:垃圾压缩机质保期1年,本项目工程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的期限。
二、 磋商资格要求(一) 规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 参与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5.在湖北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18年 11 月 4 日起至2018年 11 月 9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小区1号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携带本公告磋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送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具体开标室见3楼开标大厅显示屏)
2、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19 日14:30时(北京时间)
五、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1、磋商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具体开标室见3楼开标大厅显示屏)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 19 日14: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肖诗旺
电 话:13807123607
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430051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三楼招标代理部(十里铺小学正对面)。
联系人:王蓓、尹远
电 话:027-84878700
传 真:027-84871979
八、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电 话:027-65529821 027-67880479
九、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1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