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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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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2018-11-21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11-05 08:1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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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奉贤区奉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101-024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z872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2018年奉贤区奉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共涉及白衣聚村、集贤村、大门村3个行政村共计195户居民。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管道管径De50~De300约7295米,其中开槽埋管7047米、倒虹吸拖拉管248米,新建化粪池34座,维修化粪池109座,窨井317座,污水监测井2座,道路修复约1131平方米等。预算金额:349.85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34.5204万元(包含三年管理养护费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4985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4985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实施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1-0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2、营业执照原件(原件扫描上传);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原件扫描上传);4、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03 16:00:00至2018-11-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03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3时-16时截止,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2207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导致未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报名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15 01: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2207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2207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谈判资格。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奉贤区奉城镇农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东街135号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188号亿星大厦2207室
邮编: 201411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张彬
电话: 18801937862 电话: 15800862901
传真: 18801937862 传真: 6321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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