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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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 |
单价 (人民币:元) |
数量 (套) |
小计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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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收发一体化GNSS接收机 |
1.1 ▲定位精度:静态GNSS测量:±(2.5 mm + 0.5mm/km×d)(d为被测点间距离,km);实时动态测量:±(8 mm + 1mm/km×d)(d为被测点间距离,km); 1.2 ▲按键:双按键可视化操作; 1.3 ▲操作系统:Linux; 1.4 ▲液晶屏:高清0.96寸OLED屏幕,分辨率128*64; 1.5 ▲web交互:支持WIFI和USB模式访问接收机内置Web管理页面,监控主机状态,自由配置主机; 1.6 通讯协议: Trimtalk, SOUTH。并且可在接收机平面上切换; 1.7 ▲I/O端口:确保使用网络转电台功能,同时具备两个天线接口,1个网络数据链天线接口向下,1个电台数据链天线接口向上(验收时在现场检查)。 |
38000 |
10 |
3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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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纬仪 |
望远镜倍率不低于30倍,最小视距小于或等于1.4m,准确度不低于2",机载电池,可充电镍—氢电池,原配2块电池。 |
4000 |
4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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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准仪 |
补偿器范围15’,望眼镜倍率32X。 |
1500 |
4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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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元) |
4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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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11层11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11层1101号)凭下列内容(原件所复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若为自然人投标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上述证明书。(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幢10层100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12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