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批 | 国内 | 280000 | 280000 | 山东新华 | Waters-2000S | ||||||
| 合计: | 28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元(¥2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长泰县医院供应室。;
4.3交付条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中标人应对设备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和维护期内需要更换的设备主要构配件由中标人负责,该期限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构配件须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5.2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成交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中标人应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3中标人或制造商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现场人员操作培训,直至采购人能独立操作使用为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95 |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 |
| 2 | 5 | 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周,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5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照迟交货物金额的0.5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未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2.1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周0.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货物余额部分合同金额的 5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长泰县医院 | 乙方: | 漳州市吉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登科山62号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江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明发商业广场1幢1812、1813、1814、1815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晓婷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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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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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0596-6322807 | 联系方法: | 1396000167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500 1668 1070 5251 7967 |
签订地点:长泰县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