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乙方:三明紫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GXG[GK]2018020的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三明市环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处理服务 | 81332 | 吨 | 国内 | 103 | 8377196 | / | / | ||||||
| 合计: | 8377196.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叁拾柒万柒仟壹佰玖拾陆元整元(¥83771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5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作业服务内容:三明市环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二、合同标的:日均收运量实际收运量为准,服务期限为5年。 三、作业服务范围:覆盖三明市城区范围内(三元区、梅列区),不含乡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八、作业服务考核: 根据《三明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 九、考核管理办法 甲方每年另行安排12万元资金作为考评奖罚金,由市城管局进行考核,于每年年底出具考核结果。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的奖罚。 (一)考评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全额拨付奖罚金。 (二)考评分数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良好,拨付%80奖罚金。 (三)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及格,拨付%50奖罚金。 (四)考评分数低于60分的为不及格,不拨付奖罚金。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连续3次或1年内累计2次经考评不及格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上报的上月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量审核,结合核查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作为支付作业服务费用的依据,并在5日内完成经费申报工作,由市财政将上月应付的作业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 11 月 12 日至2023年11月11 日。
10、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 乙方未将其所收集的全部餐厨垃圾运至指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五、作业服务内容与作业要求: (一)服务标准:必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办法》和《三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合同》等有关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管理规定。 (二)作业服务内容:对三明市城区范围内(三元区、梅列区),企事业单位、机关院校和餐饮单位(酒家、饮食店等)所产生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进行收集、运输至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指定处置地点处置,乙方应自行配置收集桶、运输的车辆设备及操作人员配备。 (三)作业服务要求:收运服务由乙方派出项目组人员专门负责,应满足“统一、专营、一体化、信息化、及时”原则,配置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分类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防腐专用桶盛放,采用密闭式专用收集车收集,日产日清,运输车辆不得泄漏和遗洒,运输路线应避开交通拥挤路段,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涉及服务范围区域周边环境质量达标。 六、收集单价和数量的确认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服务的中标单价为103元/吨。此综合单价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含各项税收。不因市场及政策因素而改变。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实际数量,由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称重计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餐厨垃圾与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均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权益义务 (一)甲方权益义务 1.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上报的上月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量审核,结合核查考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作为支付作业服务费用的依据,并在5日内完成经费申报工作,由市财政将上月应付的作业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2.因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而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急公共安全行为的,甲方可指派专人临时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乙方必须承担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另行商定。 3.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部位保障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承包作业项目作业服务内容与作业要求。 2.乙方必须根据有关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管理部门报告合同执行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3.乙方及其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重视安全生产作业,如其违反规定,或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与员工确定劳资关系,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并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手续,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额度不得低于60万元。若员工发生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及其他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暴力对抗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管理。 6、承包期满后,通过公开招标,同等条件下,乙方无不良作业记录的,有相应的优先权。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 乙方: | 三明紫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三明市新市中路212号 | 住所: |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大儒名城21号 |
| 单位负责人: | 胡永耿 | 单位负责人: | 张世巧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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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15060171347 | 联系方法: | 1385910357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尤溪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00889111170010001 |
签订地点:三明市环境卫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