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FHT C2018-10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垃圾容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00万元(含财政资金3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一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垃圾容器
(3) 类别:货物
(4) 用途:道路保洁
(5) 数量:10000个(240L垃圾桶)
(6)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300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9) 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1年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代理部。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网上下载报名表。
4. 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8年12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2月6共23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街284号
联系人:周金发
电 话:027-83217916
传 真:027-83217916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
联系人:林芳
电 话:027-84878700
传 真:027-8488815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电 话:027-83210041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