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DHZ2018CG096
三、采购人名称: 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五郎村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916-265288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
联系人:杨克
电话:0916-2697988
传真:0916-22198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汉中市江北垃圾处理场管理处水质检测仪器采购项目3项
项目概况: 采购水质在线检测仪2台、数据采集传输仪1台,详细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用途: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15天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付款程序。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3、若为代理商的,需具有投标主要货物(详见采购要求)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4、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期)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1-14 08:30:00至2018-11-20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1单元4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文件资料费: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30 09: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8-11-30 09: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学会巷145号滨江苑小区一单元四楼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2697988
2、开户名称: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汉中中山街支行
4、账 号:8060 6010 1428 0008 88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