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
无锡蓝藻藻泥处理工程项目——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需出具经业主、咨询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无锡市政污泥处理工程项目——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需出具经业主、咨询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服务单位;
2.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4、投标人需具有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出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缴费证明(或本单位退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1.7、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3日至 2018年11月19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8年 11月13日至 2018年11月19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资质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出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的缴费证明(或本单位退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12月5日 14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0069
联系人:曹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