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的委托,就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运输工具、检测仪器、加湿系统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运输工具、检测仪器、加湿系统购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HNZB2018090374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生产用运输工具 (具体物品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检测仪器(具体物品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 加湿系统购置;(具体物品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货物采购及安装包括生产用运输工具、检测仪器、加湿系统购置等,
2.5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历天。
2.7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行之日起不少于 12 个月。
2.8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制造验收标准与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参加采购活动近来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针对该项提供相应的承诺;
3.4第二标段: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时需要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3.5 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
3.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即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14 日至2018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1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即中原银行8楼)报名。
4.2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针对3.3项提供相应的承诺书(见公告附件);
(4)第二标段: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5)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7)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其企业公章,报名时上述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7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范先生
电 话:0371-66319959
监督电话:0371-66393297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 系 人:毕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371 - 6592 8339、6592 8026
邮 箱:ztz31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