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内容:垃圾清运 |
|
采购数量:本项目拟评选1家符合要求的单位入围 |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开标现场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6351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