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本项目已于2018年11月7日在中国招投标网、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采购公告。
二、答疑澄清事项、内容:
1、投标总价(人民币 1.8 元/吨)包括:污水厂运营费(含污泥运输与处置费、除臭设施运行费)、提升泵站运维 、33公里污水管网运维(后续增加的管网也纳入运维中,供应商应无偿接管,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条“3.8 污水的达标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之1,未涉及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若执行标准有变化,项目公司应按国家新标准的要求执行。尾水的所有权为业主。”,江苏省太湖流域地方标准DB32/1072-2018已于2018年6月颁布。委托运营期内,按照新标准要求,现状污水厂将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地方标准,在5年经营期内必然面临标准变化。建议明确新标准涉及的提标改造投入由甲方负责,由此增加的运营成本由甲方予以调价或补偿?
答:目前出水水质要求按照当前标准执行,若后期国家或当地环保局出台相关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若按现工艺需提标改造,由运营方提供提标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采购人出资提标改造。
3、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条“13 核心人员稳定性:要求技术、维修人员年流动率不超过5%,季度流动率不超过1.25%”,调整为:“核心人员稳定性:建立技术、维修岗位的后备人员名单,及时补充流动人员岗位,保持连贯性”。
4、本项目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现金或银行保函作为污水处理厂经营履约、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5、请明确大修费和重置费的界限。
答:按原文件执行,其中厂内地下工艺管线维修,经采购人确认后,若维修金额≥1万元,则该费用为由采购人承担。少于<1万元的由运营方承担。
6、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调整为: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0日8:4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7、其余仍按磋商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想佳
联系电话:0519-81580105(传真) 0519-81580152(6033)
地 址: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网 址:http://www.czctzb.com 邮 箱:czctzb@163.com
采购人名称: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伟
联系电话:0519-83660987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邹区村
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