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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仁凯公招(货物)2018-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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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牙什尕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低温焚烧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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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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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50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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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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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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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包含运输、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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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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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11/20 09:00--2018/11/26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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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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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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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华庭7号楼1单元16楼16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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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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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2/13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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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12/13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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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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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71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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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1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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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交通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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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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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020920100022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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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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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化隆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7151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