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HDJS2018085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市林家冲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增补项目
三、采购内容:移动式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详见第三部分)
四、最高限价: 76.2 万元,即单价限价为 127 元/吨;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投标人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其该投标报价无效。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3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2.4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一年)的信用报告(且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2.5服务设备相关事项:服务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磋商文件获得: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人委托书于2018年 11 月 20 日起至2018年 11 月 26 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报名,并同时购买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报名时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 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迟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京山市城中路348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城畈路19号
联 系 人: 姜会平
联系电话:158729612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城中路348号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18186972323
2018年 11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