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第二垃圾场工具车购置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YXZB-2018335;
3、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4、采购内容:;2台20立方自卸车
5、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74万元;财政资金;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A包:2台20立方自卸车,预算金额74万元;详见参数要求;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
10、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汽车制造厂家对质保期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
2、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
3、公告期限:本次公告为5个工作日;
4、 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供应商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15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A包保证金金额:壹万元(10000.00元);
响应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响应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响应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23938572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13103937233
地址:安康路濮医北区12号楼301室
监督单位:清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018年11月20日
2、采购编号:YXZB-2018335;
3、项目地点:清丰县境内;
4、采购内容:;2台20立方自卸车
5、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74万元;财政资金;
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A包:2台20立方自卸车,预算金额74万元;详见参数要求;
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
10、质保期:不低于国家及汽车制造厂家对质保期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
2、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
3、公告期限:本次公告为5个工作日;
4、 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供应商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3日15时0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A包保证金金额:壹万元(10000.00元);
响应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响应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响应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23938572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13103937233
地址:安康路濮医北区12号楼301室
监督单位:清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01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