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山店镇污水治理工程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冶招〔2018〕467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
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工期为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
三、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万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 项目总监: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4.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5. 监理员(不得少于2名):具备监理岗位证或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6. 业绩要求:近3年(近3年是指2015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至少承接一个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7.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8.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资格。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 14 日09时 00分00秒(08 时 30 分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作为投标人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冶市金山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5977217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观山路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14-8734999
2018年 11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