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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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总预算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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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横沥镇垃圾收集容器 |
1批 |
1,537,5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有相同直接控股人的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公司),或其中一家供应商(公司)为其他供应商(公司)最大股东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的竞争;(提供工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公司)出资人情况资料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