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9、供应商须具有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或各区、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许可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相应技术力量。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内,会议室待定。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需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3、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报名日期止任一天)(有效网页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6、关于《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