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2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143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地点:漯河市;
2.2采购需求:漯河市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配合评审及报批工作,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3项目金额:5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服务周期:60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及报批工作
2.6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响应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担项目相应的资质类别。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类别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响应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11月 2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六、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响应人中标后,中标的响应人应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服务招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磋商文件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11 月 28 日18时 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磋商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网上递交:响应人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4 日 08 时 30 分。
九、磋商文件的售价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圆整,售后不退,因个人原因导致投报错标段或项目,损失由个人承担。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03951116
招标代理:河南省新时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95-5761101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