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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 P20,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9.2中1)和2)修改为:
1)商务文件部分:
● 投标函(格式见表6-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6-2);
●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格式见表6-3);
● 资格声明函(格式见表6-4);
●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表6-5);
● 用户需求条款响应表(格式见表6-6);
● 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见表6-7);
● 重要指标响应表(格式见表6-8);
● 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表6-9);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表6-10);
● 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表6-11);
● 2013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6-12);
● 投标保证金退还格式(格式见表6-13);
●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6-14);
●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2)技术文件部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
● 技术方案、产品说明(可以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中文或英文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
● 监管服务方案(格式见表6-15);
● 服务承诺(格式见表6-16);
● 项目管理、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采购人配合内容等(如有);
●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2.P48,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附表4-3,第3项中修改为:
1)初始现场服务人员中(至少5人)各人必须具有环保、咨询、安全或电气专业中的一个或多个,且上述团队人员所要涵盖环保、咨询、安全和电气四个专业方可进行此项评审,得4分,专业不涵盖环保、咨询、安全和电气内容的得0分。[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除咨询外,咨询专业可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其他证书),投标时提供毕业证书(咨询专业可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其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人具有多个专业按一个专业计算。
2)在涵盖环保、咨询、安全和电气专业的基础上,另具有机械、锅炉、汽机、化水或热控一个或多个专业的另得1分,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5日上午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11601、8880818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 购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1653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人:张小姐,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54018,0760-88811601
传真: (020-87554028)0760-88819856 邮编:510640(528400)
(三)采购单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
联 系 人:刘汶健 电 话:0760-88260001
传 真:0760-88337573 邮 编:528403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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