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授权主体: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三、PPP项目编号:440183-201811-789569-0040
四、PPP项目名称: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
新塘永和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永和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处理规模5万t/d生活污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5万t/d生活污水处理、人工湿地系统深度净化、污泥干化处置设施(规模20tDS/d)、尾水加压泵站(通过现有压力管将尾水输送至12公里之外的凤凰水排放)、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生产及行政管理的通信及自动化管理系统,同时厂区内还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给排水(含外水)、供配电(含外电)、化验室、机电维修车间、停车场等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厂区内部道路、围墙和绿化工程、四期污水进水主管建设(从一至三期接至四期进水泵房,长度约300m,最终按实际为准)。除了以上的生产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公共设施外,还将配套建设员工轮班休息用房和员工内部餐厅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
2、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16年(含建设期)。其中建设期6个月。
3、项目规模:
本PPP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285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4万元(不含前期工作相关费用和建设用地费用,其中前期工作相关费用包含编项目建议书、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和PPP全过程咨询费用,合计5992万元),基本预备费13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2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90万元。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对社会资本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建设、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均应满足该资质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该资质要求即可。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均应满足该资质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人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
注:需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原件需备查。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4、增城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书)。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5、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公司股权占比须大于等于51%(含51%),联合体各成员股权占比不得为0%,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该股权比例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须是项目运营方。(联合体成员中标后必须按原联合体投标协议执行相关内容,不得擅自变更。)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6、已按要求登记报名且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
1、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除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需要联合体成员盖章的外,其他报名资料,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5)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
(6)联合体协议(如有)。
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未能满足上述报名要求,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其报名申请。
2、报名申请人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在性能、价格相近的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11月 12日10时05分 至 2018年 11月 30日10时05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 | 联系电话:020-3203934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277201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 |
| 联系人:甄勇 | 联系电话:020-31609853 |
| 传真:020-31609853 | 邮编:518510 |
|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
| 联系人:湛灼辉 | 联系电话:020-82771908 |
| 传真:020-82766490 | 邮编:511340 |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 地址:-- |
| 联系人: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 联系电话:020-82771908 |
发布人: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