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永济市城区及虞乡镇、卿头镇、开张镇、栲栳镇、蒲州镇、韩阳镇、张营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配套设备车辆采购项目 |
||||
|
采购人 |
永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预算金额 |
1764万元 |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
翟初民 |
运城市科技局 |
13623441291 |
高级 |
经济 |
|
|
吴冬果 |
阳煤丰喜 |
13903486676 |
正高 |
机电/设备 |
|
|
荆青亮 |
市发改委 |
13835969316 |
中级 |
经济 |
|
|
杨芬婵 |
运城天宇监理 |
13834460745 |
工程师 |
设备 |
|
|
胡剑英 |
南风集团 |
13934099879 |
工程师 |
设备 |
|
|
专家论证意见 |
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还危害到居民的身心健康,已成为当今社会严重的公害之一。永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配套设备车辆采购项目”符合《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山西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永济环保十二五规划》、《永济市市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及规范。能够满足项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实现项目需要的功能、目标。履约方式、验收方法等建议以合同方式约定。 |
||||
永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