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编制
编 号:YZZCCS-20183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各地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江苏省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化工作也非常重视,《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6号)》鼓励各地要健全垃圾分类的设备配置、分类小区评价、宣传教育等标准规范体系。2017年12月,扬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要“做好垃圾分类和治理标准制定工作”。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7日 下午 1 :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 下午 1 :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朱祎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7日 下午 1 :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
磋商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祎
电话:0514-82087118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9室
邮政编码:225006
(二) 采购人: 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顾永红
联系电话:13004321500
地址: 扬州市观潮路709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 号:103312015636
账 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12月7日 下午 1 :30)到达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2087169 8208716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