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资质;4、具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能力,运用积分管理模式开展积分奖励活动,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162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19层A19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资质;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公告期内的记录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备案);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强
项目联系电话:8433317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办库﹝2008﹞24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 号)详见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