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八)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投标人须为所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