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号:18A4218 采购执行编号:0819-1810230039
二、项目名称:食盐检验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5,1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合同包一:原子吸收光度计一台、自动电位滴定仪一台、恒温干燥箱两台 | ¥1,350,000.00 | 1 | 批 | 一、用途:食盐检验仪器设备二、数量:原子吸收光度计一台、自动电位滴定仪一台、恒温干燥箱两台,详见招标文件三、最高限价:135万元四、简要技术规格描述:石墨炉打开和关闭:由软件指令气动式操作五、采购项目交货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六、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七、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及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产品给予政策性加分。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光谱)一台、微波消解仪二台 | ¥1,900,000.00 | 1 | 批 | 一、用途:食盐检验仪器设备二、数量:原子吸收光谱仪(连续光谱)一台、微波消解仪二台,详见招标文件三、最高限价:190万元四、简要技术规格描述:光学系统经过特殊化密封:防油、防尘、防潮、防透气五、采购项目交货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六、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七、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及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产品给予政策性加分。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自动电位滴定仪一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二台 | ¥1,850,000.00 | 1 | 批 | 一、用途:食盐检验仪器设备二、数量:自动电位滴定仪一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二台,详见招标文件三、最高限价:185万元四、简要技术规格描述:自动电位滴定仪能连续测定样品中酸价、过氧化值、氯离子,酸碱滴定等项目。完全符合GB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和GB5009.2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六、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七、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及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产品给予政策性加分。详见招标文件。 |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国产仪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进口仪器都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1月22日 至 2018年11月29日 17:0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领取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及资料领取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9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2.1.1现金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一楼办公室,递交《报名及资料领取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汇款购买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报名及资料领取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42721937@q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重庆分公司财务室换取发票。
开户名称: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重庆鸿恩寺支行(或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 1102 3666 0068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采购经办人:曾晓莉女士
采购人电话:0238607272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兰二路1号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86715407 86715340 8671534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