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5.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