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丘北县官寨乡、曰者镇、天星乡、双龙营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项目;
1.2项目编号:ZC532626201800120
1.3采购内容: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及配套安装基础设施,详见《采购清单》;
1.4采购预算:官寨乡项目¥200.00万元;曰者镇项目¥190.00万元;天星乡项目¥200.00万元;双龙营镇项目¥200.00万元;
1.5交货及安装地点:丘北县官寨乡、曰者镇、天星乡、双龙营镇镇政府所在地及戈寒村民委员会所在地;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营;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验收合格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业主的要求。
1.8付款方式:场地平整好,设备进场安装支付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支付30%;烟气排放经第三方检测达到GB18484-2001排放要求的支付35%,余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余下的5% 。
1.9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丘北县官寨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项目(一标段)、丘北县曰者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项目(二标段)、丘北县天星乡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项目(三标段)、丘北县双龙营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设施项目(四标段)。
注:供应商可按照标段号对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在现场报名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标段号分别进行制作及投递响应文件,投标必须对每个标段号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环保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或销售本次采购内容的供货能力,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供货范围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8月至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8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谈判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3.2. 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结果中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网上报名及电子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11号,州畜牧局对面五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资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开户许可证(原件)、报名函(原件)。以上资料在审查原件后,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方式:
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sggzy.cn/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sggzy.cn/zfcg-tb)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的索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免费从网上下载。
4.3、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sggzy.cn/zfcg-tb)报名后,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0876-215288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ggzy.cn/zfcg-tb,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不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谈判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6.2谈判地点: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丘北县政务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四个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丘北县石岗坝
联系人: 李治材
电 话:0876301757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文山州文山市开化中路11号
联系人: 陶进云
电话:0876-2828996
9.技术支持
9.1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www.ynggzyxx.gov.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152881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9.2需提供的资料清单:1、公司营业执照;2、公司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6、《企业证书申请表》;7、《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8、《个人证书申请表》;9、《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业主)电子签名申请表》;
10.保证金要求;
10.1、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整);二标段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8000.00元(叁万捌仟元整)。
10.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2月7日17:00时前用供应商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并打电话到交易中心确认。谈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10.3、投标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10.4、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5、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户 名:丘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邱北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24079401040009587
联系电话:0876-3017017
注: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保证金编号:D-QJZFCG2018-113,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10.6、若供应商投多个标段的,谈判保证金应分别转入规定的帐号,未按要求转入的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
2018年12月27日



